情法调解息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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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法调解息纷争
2024-05-09 10:07:00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黎某的大哥致电稔村镇司法所再次表示衷心的感谢,原来是因为一宗调解案件。前段时间,稔村镇司法所联合镇派出所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化解了一宗非因工死亡争议纠纷,让死者家属当日拿到了补偿款,死者家属对调解员表示了由衷的感谢。
  案件回溯到2012年5月,黎某正式入职稔村镇某企业,2023年12月25日,他突感身体乏力,头晕厉害,在新兴县某医院就诊后继续回到工厂上班。2024年1月6日,他察觉病情加重,再次到新兴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因治疗效果不佳,转院到江西省南昌某医院治疗,最后因病情过于严重,不治身亡。死者家属多次与该企业协商,双方对补偿数额存在较大分歧,未能达成一致。2024年2月20日,黎某的家属多次到该企业门口吵闹,企业网格员上报到“综治信息化指挥平台”。
  接到案件后,稔村镇立即贯彻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联合镇司法所、派出所等开展调解工作。一方面,派出所迅速劝导情绪激动的家属,并引导其到镇调解室进行协商;另一方面,司法所和派出所分别向某企业和当事人家属详细了解案情,运用“背靠背”方式分别询问黎某家属及该企业负责人对于本次事件的看法。
  职工死亡,在法律上可以区分为“因工死亡”与“非因工死亡”两种类型。两者的认定标准以及遗属享受的待遇标准是各不相同的。经过双方的充分陈述,调解员了解到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非因工死亡的补偿数额。稔村镇抓住非因工死亡的纠纷焦点展开调解。调解员从情、理、法多角度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劝导、明法析理,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和双方当事人的互谅互让下,双方于在当晚达成共识,签订调解协议。
  一直以来,稔村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综治信息化平台”平台载体,深入推进“1+6+N”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公安、司法、信访、维稳工作人员等“N”力量,探索“警司联调,所所共建”乡村治理体系,实现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信息共享、风险会商、发挥特长、协同联动”,支持和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形成多元共治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助推“百千万工程”提质增效,护航稔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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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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